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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警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

苏州警用车辆县局各单位车辆实行固定的驾驶员专人驾驶。局里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

苏州警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

县局各单位车辆实行固定的驾驶员专人驾驶。局里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,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书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。全体司机必须持有警车准驾证上岗,没有领取警车准驾证的,一律不能驾驶警车。如果发现驾驶警车的现象,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。不允许将车辆交给非警员和无照人员驾驶,凡发现一次,属雇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,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。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。县署及车辆使用单位概不负责。三、定点停车。在非工作时间,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,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酒店酒店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前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擅自将车辆开走或随意停放在外,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司机负全责,单位不应在酒店酒楼及公共娱乐场所停放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擅自将车辆开走或停放在外,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司机负全责。

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1-09-02 09:0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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